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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守节 如妇之贞 —— 释《渐》
作者:张再兴    风水来源:中国儒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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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易正义》里的《渐》

有人说,“《周易》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面装”,我看是至理名言。我们不说现代易学了,只看孔颖达的《周易正义》是如何胡说的,就知道后世对《易》之解释与其本义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渐.九三》曰: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正义》云:“三本是艮体,与初、二相同一家。(九三)弃其群类,而与四合好,即是夫征而不反复也。夫既乐于邪配,妻亦不保其贞。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九三)见利忘义,贪进忘旧,凶之道也”。

《渐.九五》曰:“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正义》云:“九五进于中位,处于尊高,故曰‘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者,有应在二,而隔乎三、四,不得与其应合,是二、五情意,徒相感说,而隔碍不交,故曰‘妇三岁不孕’也”。

我们只提出孔氏的这两段《正义》出来议论,主要是《渐》篇最为重要的两段爻辞关乎文章大义。而后世学者又各持己见,争论不休,很希望前世大学者出来解惑。这两段爻辞就是《渐.九三》的“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和《渐.九五》的“妇三岁不孕”。

孔氏如何“正义”呢?《渐》的卦符符号是,初、二爻为阴,三爻为阳,四爻为阴,五、六爻为阳。孔氏根据爻位的尊卑、爻象的尊卑来“正义”爻辞。爻位以在下为卑,在上为尊,以九五最尊;爻相以阴象女,阳象男,男尊女卑。在前三爻,初、二为阴,象女,三爻为阳,象男,又在女之上。孔氏于是把三与初、二划为一家,一个丈夫配两个老婆。但是,三爻的上面一爻是阴,下有从上之义,于是这个男子很不仗义,丢掉了老婆去攀高枝,以从六四。“夫既乐于邪配”,也就难免老婆不偷人。“非夫而孕”,这个野孩子当然不能活命了。这就解释了“妇孕不育”。“夫征”什么呢,就是九三投靠六四;

对“三岁不孕”,又有更为精彩的“正义”。说九五的妻子应该是六二,而中间有六四这个“二奶”恃强霸道,有九三这个第三者夹在中间撬墙脚,使得九五与六二“徒相感悦”而实不得交合,所以“妇三岁不孕”。孔老先生就没有想到,老婆既然与第三者苟且往来,当然也会怀上第三者的野种的,怎么一定会是“三岁不孕”呢?

对于九五与六二,为什么是一家,孔颖达并没有读懂孔子的原本意思。正如前面列表所示的那样,《大传》是借卦符六爻标识春秋时代的三大阶级、六个阶层的。上三爻的中位象天子(或公侯),下三爻的中位象田地主。《大传》作者主张在下的田地主之服从天子,要像老婆之服从丈夫般合应服从,这就是“二以从五”的道理。虽然春秋是三大阶级构成社会,起主导控制作用的实际就是天子跟田地主。《左传》里面记录的丰富多彩的政治斗争,无不就是这两个阶级的生死搏斗。《大传》作者认为,起主导作用的两大阶级和谐了,社会就安定繁荣。所开的药方无外就是“和中”之药,或者是“装小致大、渐进得国”的盗国之策。所以《大传》要求“二要从五”,当小媳妇,慢慢熬,就是田地主要服从君王,至少在形式上应当如此。所以“二之从五”有极其丰富的政治内涵。而孔颖达解释“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妇三岁不孕”,完全以婚姻道德伦理解释,而且这个道德伦理还是隋唐社会士大夫的道德伦理,譬如“一夫多妻”。孔颖达的解释既偏离《周易》原意,也偏离《大传》原意。得出许多低级趣味的笑话来。可见孔氏在《周易》的筐子里装了些什么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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