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财富名媛俱乐部的形成,源自1999年发展至今的“女企业家经济论坛”和相继创办的《创业女性》杂志。在此平台上,2万余名次的中外女企业家每个年度都展现了创造财富的卓越风姿,体现了她们在各个产业领域的决策力与影响力。但每个年度的聚首已不能满足女企业家经济产业的对接和企业合作的需要,包括在人文精神、创业情感、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诉求。而俱乐部将以精细化、专业化、系统化等新的服务模式和理念,为女企业家会员建立一种高尚、尊贵的经济生活方式。
第二条:性质与目的
财富名媛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务机构,以北京为总部,相继在山西、河南、云南等30多个省份和德国等海外国家成立了分支机构,正在逐步形成国际化的市场服务体系。为会员整合政府资源、产业资源和其它社会经济资源,以提升会员的企业价值为终极目标。为会员拓展公关渠道和商务渠道,节省商务交往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财务成本。同时建立会员的产业投资基金,形成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为会员创造新的财富机会。
第三条:宗旨
缔造女企业家人文精神 提升女企业家的财富价值
第四条:理念
水样品质 善利万物而不争
凤样华贵 尊仪天下而不骄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
会员标志:会徽 会员证书 会员卡 会员服务手册
第六条:会员申请资格
为保障会员的高端性和品位性,俱乐部对入会会员的申请进行严格审定,并以以下标准界定申请会员资格:
一、良好的个人信誉和文化修养;
二、会员或企业会员为企业创办人或在民企、外企、国企、合资、独资企业中担任高层领导职务;
三、良好的企业资信状况和资产基础;
四、高尚的情操和慈善之心;
五、追求高品位的生活方式;
六、由俱乐部确认会员资格。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 会员对俱乐部的发展方向有建议权和各种活动的参与权;
2、 现有会员对新入会会员的资格有80%的评测权和推荐权,评测将作为俱乐部吸纳会员的依据;
3、 会员享受俱乐部不同级别的相对应的专项服务权利;
4、 对俱乐部相关的各项活动和会员事务有知情权;
5、 有申请入会和退会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会员有义务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及权益,遵循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会籍管理
会籍是一个具有潜在投资价值的服务产品。
一、 会籍价值:
会籍价值是以俱乐部所拥有的人脉资源、经济资源及专业化服务系统和服务产品所附加的,每年会籍价格对新入会会员都将提升标准。
二、 会籍标准:
会员会籍分为创会会员、企业会员、金钻会员、银钻会员、蓝钻会员。
1、 创会会员:
创会会员为俱乐部初始期参与各项方案决策和审议的会员,其领导的企业在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会员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声望和地位,有高尚的情操和思想境界。
2、 企业会员:
企业会员在自身产业领域中有一定的地位和良好的企业形象,尤其是对女性健康生活的贡献成就卓著,企业的品牌文化,对提升女性的生活品质具有科学的导向意义。
3、 金钻会员:
金钻会员为顶级会员,拥有良好的个人资信条件,其企业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公信力。
4、 银钻会员:
银钻会员有良好的人格信誉,其企业的资产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
5、 蓝钻会员:
蓝钻会员的企业具有市场的经济增长性,个人具有创新能力。
三、转 让:
会籍可向其他申请入会或晋级的会员转让,但接受新会籍的会员须经俱乐部进行综合评测。
四、会员晋级:
为推动会员迈向更高的成功阶梯,俱乐部实行会员晋级制。蓝钻会员在企业成长过程中,可申请晋级为银钻会员。银钻会员根据企业经济增长力,可申请晋级为金钻会员。
第九条:会员服务
会员服务体系是按照会员的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服务标准。
一、创会会员的服务标准:
创会会员为终身会员,享有免交二十年会费的权益;参与俱乐部主要事项的决策,享有俱乐部现在与将来的一切服务;在俱乐部境外上市前,可获得俱乐部赠予的10000股原始股份,成为股东,并享有优先购买原始股的权力。创会会员为俱乐部副主席。
二、企业会员的服务标准:
俱乐部为企业会员在产品系列的品牌推广、营销及产业合作等方面提供专项服务,有效地为其提供资源系统和市场渠道。企业会员为俱乐部理事单位。
三、金钻会员的服务标准:
金钻会员享受俱乐部的至尊服务,尤其是在政府渠道公关、国际商务、健康管理、媒体传播、产业合作等方面享有全方位的个性化贴心服务。
四、银钻会员的服务标准:
对银钻会员的服务主要体现在商务渠道公关、俱乐部分支机构的商务助理、投融资对接服务等。
五、蓝钻会员的服务标准:
蓝钻会员主要享有品牌联盟系统服务、与高层会员主题社交活动服务、研修培训等项服务。
(注:以上服务标准详见“会员服务手册” )
第十条:退会
一、会员如退会,须在20日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以便于俱乐部注销其会籍和会号。退会会员须交回会员证书和会员卡。
二、会员如不按时交纳会费或半年不出席俱乐部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三、退会详见退会标准
第三章 指导委员会
第十一条:为了俱乐部长远的发展及建立完备的服务系统,俱乐部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主要来自:
一、政府经济决策机构、行业管理机构的领导
二、驻华使节、国际商社领导人
三、银行、信贷担保、风险基金、战略投资机构负责人
四、著名高校、科学院所经济学者及各行业专家
五、著名企业的男性企业家
六、时尚界、文化艺术界、影视界等社会名流
第四章 组织设置
第十二条:机构名称
北京财富名媛国际商务俱乐部
第十三条: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洛克时代中心7层705
第十四条:机构设置
指导委员会、理事会、会员部、市场部、媒介部、客服部、网络部、培训部、及山西俱乐部、河南俱乐部、云南俱乐部、德国俱乐部等分支机构。
第五章 服务系统
第十五条:俱乐部的核心服务产品
俱乐部为会员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系统化的服务体系,其服务产品
主要有:
异地商务助理、健康管理、媒体广告、信贷融资担保、高级研修、猎头资源整合、主题旅游渡假、企业家经济论坛、产业链接系统服务、品牌机构联盟服务。
第六章 运营与管理
第十六条:高效运营 精细管理
一、 运营规划:
俱乐部针对不同会员的需要,在制订每个年度服务计划的同时,对每个月的服务项目和服务产品进行专业化和标准化的设计安排。以高效的、个性的贴心服务建立全国性的运营服务系统,体现每个会员的尊宠与高贵,为会员带来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
二、 项目管理:
建立会员服务项目和服务产品的系统管理,如会员的商务活动项目、健康项目、媒体宣传等管理;对会员之间产业合作的调研与技术产品的管理;对俱乐部分支机构为会员定制的商务助理的产品管理。
三、 会员管理:
建立会员服务管理系统,包括对会员数据的管理、维护;为会员建立的网上商城产品展示与供求信息的数据管理等,以随时为会员提供真切的服务。通过创新型的俱乐部运营模式和服务系统,为会员阶层建造新的生活圈与生意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实施之日起,解释权属俱乐部。
凡承认本章程并遵循各项条款,即可申请会员资格。
财富名媛商务俱乐部
2007年1月